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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盐田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18-06-08

(2016-2020)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77号)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2015-2020)》(深府办函〔20151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倡导清洁生产和低碳、文明生活方式,打造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区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构建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营、社会监督的运作机制,持续优化城区宜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积极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减量分类政策、法规、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到2016年底,垃圾焚烧量同比下降5%,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常住居民参与率不低于60%,资源回收率达30%,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分类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达100%,园林绿化垃圾再回收利用率达100%。力争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制度逐年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效果显现,基本实现垃圾焚烧处理量逐年稳定“负增长”,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垃圾减量分类全覆盖,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教育培训体系。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民行动,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全区根据市垃圾分类管理标准执行将生活垃圾调整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为创建示范点,在原来基础上,选取42个较大规模物业小区采取“智能化”分类管理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全分类运营管理,日常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他小规模零散小区(城中村)实施“四小一大”垃圾减量分类监督管理及辅导工作;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深度回收利用废旧织物、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施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等专项回收处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巩固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达标创建成果。在历年创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的基础上选取42个小区继续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日常采取“互联网+”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小区及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四小一大”模式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2016年底前制定发布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手册、操作规程、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等指引文件,加强指导监督,并确保各类垃圾严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巩固完善“盐田模式”,继续实行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每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达标小区评价验收和考核,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居民小区可以给予表扬、奖励。2016年至2020年辖区达标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75%80%85%90%95%以上。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2.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将每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区 “资源回收日”,在社区、住宅小区(城中村)统一集中回收可回收物,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鼓励借鉴推广“美国再生银行”模式,以兑换奖品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活动,探索建立规模、经济、高效的可回收物深度回收体系。

  在开展“资源回收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适合本辖区的有效经验推广运用到其他社区。2016年底前实现全区42个全分类小区及中英街片区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2020年底前逐步普及推广到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落实物业管理责任,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城中村)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社区在每个星期六的固定时段安排适当的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要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工作。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各部门按照《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职责分工,加强对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利用盐田信息港实施互联网+生活指引,在线设置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板块,制定区政府生活垃圾及旧家用物品收购市场指导价格,加大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引导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积极推动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责任部门:区经促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盐田公安分局,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开展废电池专项回收处理行动。建立覆盖全区的废电池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镍氢电池、锂电池、普通干电池等废电池,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6年起在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办公场所及各类公共场所设置废电池收集容器,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组织开展全区废电池专项回收服务,批量汇集后交由市主管部门指定具有废电池回收处理资质的企业运输和处理。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将分类收集后的废电池(普通干电池除外)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对其贮存、转移和处理进行监管,并协助做好分类收集的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区环水局。

  4.开展废荧光灯管专项回收处理行动。建立覆盖全区的废荧光灯管收运网络,统一回收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含汞废荧光灯管,并进行无害化处理。2016年起在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办公场所及各类公共场所设置废荧光灯管收集容器,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组织开展全区废荧光灯管专项回收处理行动,委托专业企业统一收运全区各行业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并转运无害化处理。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将分类收集后的废荧光灯管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对其集中转移和处理进行监管,协助做好废荧光灯管分类收集的技术指导。责任部门:区环水局。

  5.开展废弃织物专项回收利用行动。建立废弃织物回收利用渠道,回收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废弃织物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织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2016年底前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城中村)设置醒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城管投诉热线12319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织物回收箱,回收居民家中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废弃织物并进行再生利用。严格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管,杜绝回收的废弃织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责任部门:区经促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

  6.开展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行动。通过政府提供临时场地和适当补贴等方式引进回收企业,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预约免费上门回收废弃的年花年桔。将存活的花卉、完好的花盆及养殖土、造型支架等进行再利用,达到既便民服务又垃圾减量的效果。探索补贴机制引进企业对全区的园林绿化垃圾集中进行粉碎处理,以实现再回收利用处理。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7.建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6年底前建立辖区废旧家具收运处理系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统一收集废旧家具,经适当拆解破碎后进行转运和分类回收处理,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废旧家具的资源化利用。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8.完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站新址项目建设工作,全面优化餐厨工艺路线,完善设施设备,完善餐厨处理能力。加大餐厨收运范围,全面实施餐厨垃圾物联网监管,加强第三方监督管理,持续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垃圾、“地沟油”等违法行为,确保垃圾减量分类成效。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盐田公安分局、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多措并举,大力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政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销售、使用塑料袋,开展餐饮行业反食品浪费行动,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控制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垃圾产生量。

  9.开展“低碳节约型机关(企业)”创建活动。继续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力推行电子化办文、纸张双面使用、不用或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单位食堂倡导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带滤网的餐厨垃圾收集装置,减少餐厨垃圾含水量。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10.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超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限制过度包装商品在本区销售,引导居民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鼓励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遏制“白色污染”。责任部门: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探索建立本地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大中型销售企业的废弃产品回收系统。责任部门:区经促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

  12.鼓励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处理。推行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对果蔬菜皮垃圾进行就地就近预处理并纳入餐厨一体化收运处理利用,2016年底全面开展工作。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探索在市政公园进行绿化废弃物生态处理循环利用,将园林落叶、修剪枝叶等绿化废弃物,经适当粉碎后就地堆肥,回用于公园绿地养护。2016年底前至少选取1-2个市政公园开展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进行推广,逐步减少绿化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责任部门:区城管局。

  13.完善并规范各责任区域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166月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8)等有关要求,通过更新、加贴分类标志等方式规范设置街道、公共场所、物业小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红线范围内的分类垃圾桶,确保所有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指引清晰。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三)创新务实,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

  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全媒体宣传教育,策划开展“垃圾分类、美丽盐田”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认知及参与水平。

  14.深入开展“减量分类,美丽校园”教育实践活动。着重从娃娃抓起,培养自觉参与垃圾减量分类行动的新一代,并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影响家庭和社会。从2016秋季学期起在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开设“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主题班会”活动,并固定为我区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2016年底前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进行达标考核验收,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严格按标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并组织开展参观垃圾转运处理设施等教育基地、分类志愿者行动以及专题教研等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部门: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15.开展社会“减量分类,美丽盐田”专题培训。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纳入本单位职业培训的内容。各行业在各自的领域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导游、环卫、餐饮等相关从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培训。2016年、2017年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60%100%责任部门:团区委、区人力局、区文化体育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16.开展志愿者“减量分类,全城行动”活动20163月底前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义工服务总队,20164月底前成立各街道、中英街生活垃圾分类义工服务分队,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活动,以志愿者为主力开展面对面宣传和实操指导,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督导及推进工作。责任部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17.加强全媒体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推广。加强公益广告传播,制作和发布系列公益视频和平面广告;编写有关垃圾减量分类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微电影和海报等宣传资料,通过盐田区有线电视台、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络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制作发布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数据库、多媒体教程、应用APP等,广泛开展创意征集、短视频分享等活动;在《盐田网》开设专题网页,编印《盐田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简报》等方式,形成内容丰富、传播快捷、互动有趣的网络宣传攻势。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根据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进展,以专版、专栏、专题的形式持续进行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提高辖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可认知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

  18.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推广专项活动。2016年起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纳入“节能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深圳读书月”、“清洁深圳月”、“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等主题活动的宣传内容,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推广。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四)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的过程监管、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制度,全面掌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19.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经贸信息、环境保护、住房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台账,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记录并定期报送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20166月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区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汇总制度。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市容环境管理中心。

  20.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综合考核、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等制度,公布辖区每年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的计划指标,并对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的考核结果按相应程序纳入2016年度对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考核和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环水局、区城管局

  2016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奖励办法,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根据市有关要求于2016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征信约束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切实记录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并纳入征信系统。责任部门:区经促局、区人力局、区住建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盐田公安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垃圾减量分类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建立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研究制订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信息公开与舆论监督制度,定期公布工作进度。

  区城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以及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经联席会议协调仍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区城管局汇总上报区政府研究。

  团区委、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等主要部门应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落实辖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做好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和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办法》和本方案的任务分工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方案,并用文件的形式下发,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责任人员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各部门工作方案于2016531前报区城管局汇总并编印成册(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25228417)。

  (三)强化工作保障。为推动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市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配套落实或调整增补垃圾分类专项保障经费,以促进辖区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开展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区、街城管执法部门要在2016年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执法培训,并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执法工作;并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对考核达标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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